宏华集团(00196)公告,有关诉讼进展,宏华中国及宏华海洋因不服法院判决,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前公告,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上海海事法院(2018)沪72民初3249号民事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塬告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垫付款利息人民币3.366亿元,以及该款自2018年2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宏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宏华海洋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来源:智通财经网)
来源:智通财经网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