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5704地块规划指标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海口市长滨东十一街与长滨一路延长线交叉口。
二、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动态维护等要求,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西海岸新区南片区B5704地块(现属西海岸新区南片区修编控规C1805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调整内容
原B57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70米,绿地率≥30%(现属西海岸新区南片区修编控规C18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较原B5704地块不变,并要求配建邮政所、开闭所、生鲜超市、公共厕所等设施)。现拟申请调整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及容积率≤3.0不变,规划指标建筑密度修改为≤5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25%。修改后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中类细化至小类,并要求配建美术馆、海洋馆、儿童娱乐中心各一处,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2000㎡、7000㎡、8000㎡。建筑密度原则控制在50%以下,考虑公共建筑项目需求,具体结合批建建筑方案,建筑密度可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55%,并满足规范要求。其他配建要求详见具体图则。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5704地块(修改前)
3、《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C1805地块
4、《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城市设计》C1805地块(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7月7日至8月1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7日
主要图纸:
注意:所有图请点击小图放大查看
《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5704地块(修改前)
《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C1805地块
《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城市设计》C1805地块(修改后)
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温馨提示: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长滨路3号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进行咨询。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诸葛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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