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管局:买房要认准开发商的第二张“预售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2w阅读 2021-09-16 16:32

  乐居财经 近年来随着太原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开发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风险,为了确保开发项目和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防范市场风险,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太原市出台了《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开展半年多以来,已经逐步建立起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发企业等各方的共识,逐步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的是预售人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竣工备案之前预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开发企业在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资金便存在这个专用账户中。

  节点控制,保证企业项目建设“进度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为监管项目总预售款的40%。预售人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例如,按照主体工程结构达到地上“正负零”、主体工程三分之一、主体工程封顶、基本建成、项目竣工、综合竣工验收并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6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随着房地产行业已经发展成熟,房地产市场政策基调转“稳”,行业发展由“增量”转向“提质”已是必然趋势。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倒逼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提高运营管控能力。对于企业而言,只有不断优化产品线、提升产品力、保证项目按质交付,未来才可能在市场谋取有利地位。

  因势利导,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好处多

  “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开发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风险,确保购房款安全事关百姓重大经济利益。因此,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有重大意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广大购房者来说,将降低我们的购房款被开发企业挪作他用,使工程建设资金短缺,造成楼盘烂尾的风险;对于开发企业来讲,将帮助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合理规划和利用,确保项目按期按质交付,助推企业不断优化产品力,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对于我市房地产市场而言,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对于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降低系统性金融问题出现的几率,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三位一体,构建完善科学的监管体系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协调各金融机构、开发企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我市在建的项目楼盘进行摸底、排查、走访,初步建立了协调统一、科学合理、机制完善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为保障我市新建商品房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加上了“安全锁”。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如何操作?

  我们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时候,在销售现场公示的预售许可证和售楼部现场公示上获取专用账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注意合同中是否注明了专用账户等信息。

  在缴纳购房款时,如果是现场缴费,则使用专用缴费终端、pos机等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账户;如果是前往商业银行网点通过转账、电汇等方式,购房者也应注意向监管账户将资金转账;如果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还应确认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中注明的放款账号是否与监管账户一致,确保我们的所有购房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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