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集控股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判冻结6万元财产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赵微 3.8w阅读 2022-03-03 10:33

  乐居财经 赵微  3月3日,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身份为被申请人。

  该案案号为(2022)苏0281民初579号之一,案由为票据追索权纠纷,判决结果为冻结被申请人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弘烨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复创商贸有限公司、江阴鑫长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恒信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孙**的银行存款6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保集控股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判

  据查阅,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裘东方,注册资本8.22亿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等,大股东为上海佳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8782%。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23起,有裁判文书记录24条,案件总金额为5750.2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6.84%,涉案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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