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瑞翔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10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5.7w阅读 2022-05-17 08:20

  乐居财经 王敏  5月17日,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瑞翔”)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渝01执788号,执行标的4100万元,立案日期为5月7日。

  北汽瑞翔于2011年1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邓仁安,注册资本约为34.6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自产汽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销售等。该公司目前主要由重庆北汽银翔战略重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5%,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3%,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06%,北京鹏龙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93%。公司对外投资企业4家,包括重庆北汽瑞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

  企查查显示,目前北汽瑞翔有被执行人记录9条,被执行总金额约为2.08亿元;该企业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数量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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