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收擅自交付!滨湖金鹏壹品天成被罚10.58万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1661阅读 2022-06-01 15:42

  乐居新媒体 合肥讯 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安徽金鹏地产有限公司未组织逸品公馆(推广名:金鹏壹品天成)1#楼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基本属实,现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鹏壹品天成擅自交付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进行罚款人民币1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鹏壹品天成擅自交付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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