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布房地产“二十五条”新政实施细则 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等内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2.6w阅读 2022-06-10 09:28

  乐居新媒体太原  6月10日,乐居新媒体获悉,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申请办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购房和契税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内容。

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购房和契税补贴范围的认定

  (一)房屋性质的认定

  坐落在晋中市城区(不含太谷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其中:不含“商改住”住房、不含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配建公租房。

  (二)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款凭证时间为准,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购房人累计支付了房屋总价20%及以上(或全款)的购房款。开发企业需提供购房人未在2022年6月1日前支付过本套房屋购房款的书面承诺。

  (三)房屋面积和价格的认定

  1.房屋建筑面积。以税务部门开具的购房人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上载明的房屋面积和房号为准。

  2.房屋成交价格(平方米单价)。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载明的房屋价格(平方米单价)为依据。其中: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低于6695元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四)完成契税缴纳金额的认定

  以税务部门开具的购房人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载明的实缴(退)金额为准。

  (五)首套房的认定

  以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为基本家庭单位进行查询,经查询名下均无房产的,认定为满足首套房条件;对于基本家庭单位中已满18周岁(含)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的,该子女认定为满足首套房条件。

  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暨纳税人诚信保证)证明》为准。

  二、购房人身份的认定

  (一)新人才

  非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榆次城镇户籍家庭中已满18周岁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新市民

  非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榆次城镇户籍家庭中已满18周岁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的。

  (三)本地居民

  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

  (四)现(退)役军人

  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和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三、购房和契税补贴标准的认定

  (一)购房补贴

  1.新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最高1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生享受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本地居民:购买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4.现(退)役军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上述购房补贴按基本家庭单位申请,其中已满18周岁(含)的子女(未婚),满足首套房认定条件的,可单独申请;购房人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不得重复补贴;起始补贴基准线为每平方米单价6695元,低于基准线不予补贴。

  (二)契税补贴

  1.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100%的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50%的补贴。

  2.购买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80%的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40%的补贴。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购房人在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后,需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向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提交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购房人自动放弃申请权利,不再享受购房和契税补贴。

  五、应提交资料

  购房人在申请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晋中市城区申领购房和契税补贴申报审核表》(在开发企业售楼处或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领取)

  (二)购房人累计支付的房屋总价20%及以上购房款(或全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银行交款凭证。(留原件)

  (三)开发企业出具的书面承诺。(留原件)

  (四)《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购房人缴纳契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五)《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暨纳税人诚信保证)证明》。(留原件)

  (六)购房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七)以新人才标准申请补贴的购房人,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八)以现(退)役军人标准申请补贴的购房人,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的有效证件和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九)购房人申请办理补贴时,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书。(留原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补贴窗口工作人员对照购房人申请的购房和契税补贴标准,查验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对购房人提交资

  料完整且符合受理要求的,在购房人缴纳契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上加盖“已受理购房和契税补贴”字样后退还购房人;对购房人提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现场告知购房人,不予受理。

  (三)审批。对已受理的购房人申请,进入审批流程,对购房和契税补贴标准和金额予以审核认定。对未通过审批

  的购房人申请,电话通知购房人补充相应资料,或退回购房人申请。

  (四)发放。对通过购房和契税补贴审批的购房人,分批分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指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1类卡)。

  七、法律责任

  (一)购房人申请购房和契税补贴时,如提供虚假凭证违规领取补贴的,经查实后,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标准追回利息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规情节套取或配合他人套取购房和契税补贴的,经查实后,与行为人连带承担退回全部补贴资金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损失的责任,企业行为纳入不良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热线:

  1.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

  电话:0354-320301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54-320193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上下班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以上为法定工作日时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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