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6月23日,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皖0202民初1587号,案件金额为324054.53元,上诉人/原告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被上诉人/被告为杜梅,陶治威,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为2022-06-22
据悉,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陶**、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借款本金307874.61元,利息9558.45元,罚息621.47元,并支付自2022年3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被告陶**、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实现债权费用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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