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众美房地产所持廊坊银行1亿元股权遭冻结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4.0w阅读 2022-07-15 14:08

  乐居财经 7月15日,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 新增股权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1)津0116执19438号之二,被执行人为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众美房地产),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廊坊银行,冻结权益数额为1亿元,冻结期限从2022年7月11日到2025年7月10日。

  河北众美房地产成立于2001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永凯,注册资本为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等。该公司由众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永凯、刘长久分别持股60%、28%、12%。目前,该公司有29家对外投资企业。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邵丽萍,注册资本为57.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郎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约15.36%。目前,该公司有3家对外投资企业。

(责编: 刘治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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