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宝业所持廊坊银行约1.54亿元股权遭冻结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3.8w阅读 2022-08-08 11:50

  乐居财经 8月8日,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新增股权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2)京74民初629号,被执行人为北京东方宝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宝业),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廊坊银行,冻结权益数额为15383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从2022年8月3日到2025年8月2日。

  东方宝业成立于2001年4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等。该公司由张国华、龚敬然分别持股90%、10%。目前,该公司有8家对外投资企业。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邵丽萍,注册资本为57.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郎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约15.36%。目前,该公司有3家对外投资企业。

  (责编: 刘治颖 )

相关标签:

银行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