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物业法定代表人由张汉华变更为壮子阳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5.4w阅读 2022-09-14 09:42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法定代表人、主要成员变更信息。

  企查查显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汉华”变更为“壮子阳”;且张汉华退出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壮子阳接任。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壮子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为园区机关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汽车租赁等。该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0%,且后者由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股90%,江苏省财政厅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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