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地产因有能力拒不履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5.7w阅读 2022-10-09 08:33

  乐居财经 王敏  10月9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赣0113执6277号,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请求执行人民币918746.94元,发布日期为2022-10-08。

  据乐居财经查阅,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剑,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公司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公司对外投资企业32家,房地产类28家。

  据企查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共371起,其中被告身份占89.76%;该公司目前有失信信息5条,失信总金额为31,428.06万元;有被执行人记录26条,被执行总金额399,536.14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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