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天安物业、广州万科物业拒收现金被央行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7.5w阅读 2022-10-28 11:11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现金的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央行发布的处罚情况显示,此次被曝光的单位是南昌市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中央城一期服务中心、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缇香分公司,处罚金额分别为1000元和5000元。这两家物业公司均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而被处罚。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据企查查,南昌市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中央城一期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年1月9日,负责人为齐建军,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居民服务;室内装饰、园林景观设计、维护等。总公司为南昌市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缇香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5日,负责人为唐美癸。总公司为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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