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融基投资担保和李志坚被洛阳洛龙区法院限制消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13.6w阅读 2022-11-27 09:06

  乐居财经 11月27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投资担保”)被限制消费,关联对象为李志坚,案号为(2022)豫0311执2024号。

  该限制消费令显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上海佰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鑫融基投资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鑫融基投资担保及法定代表人李志坚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共包括九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鑫融基投资担保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法人代表为李志坚,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目前,其大股东为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持股29.5%。鑫融基的大股东为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74%。后者大股东为年永安,持股63.33%。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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