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达IPO前被京威股份当弃子,创始人之子被立案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5.0w阅读 2022-11-28 17:26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1月28日,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招股书,拟冲刺深市创业板,海通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2014年,福尔达被上市公司京威股份(002662.SZ)以11.3亿元收购。

  2018年7月9日,京威股份因回售“16京威01”债券,需15亿元资金。此后,京威股份与三花控股签署协议,将持有的福尔达100%股权质押给三花控股取得借款15.38亿元过桥资金。京威股份短时间内难以用银行借款、发行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故京威股份决定将所持有的福尔达、福宇龙、福太隆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三花控股。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福尔达由三花控股持股51.39%,由龚斌持股30.13%,由张少波持股5.7%,由其他自然人持股5.5%,由湖州宏泰持股2.86%,由宁波孜溯持股2.71%,由新昌勤进持股1.71%。

  据悉,二股东龚斌为福尔达创始人龚福根之子。2021年12月,由于超比例减持京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龚斌被北京证监局立案处罚,并辞去福尔达董事、总经理职务。

  据了解,福尔达是一家集光机电等功能的设计、研发、制造于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综合制造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以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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