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远新材IPO,实控人李志伟以股权抵偿近7亿债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5.5w阅读 2022-11-30 16:45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1月30日,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招股书,拟冲刺深市创业板,中信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志伟直接持有光远新材35.33%股份,间接持有光远新材0.54%股份,合计持有光远新材35.87%股份,为光远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另据招股书,光远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在IPO前曾大笔转让股权抵债。

  2021年10月,光远新材进行了股份有限公司阶段第九次增资与股份转让,其中实际控制人李志伟、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卫平(李志伟姐姐)分别将5982万股、2852万股股份转让予凤宝住建,以抵偿所欠负凤宝住建4.66亿元及2.22亿元的债务。经过以上股权转让及公司同期的增资等操作,李志伟的持股比例从之前的50.46%下降至35.33%,李卫平的持股比例从21.03%下降至13.94%。

  据乐居财经了解,光远新材是一家集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电子纱和电子布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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