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一股份引进奥克股份成为二股东,埋下同业竞争的隐患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3w阅读 2023-01-12 09:00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2月12日,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一股份)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拟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上市。拟募资8亿元,募投项目是年产11.65万吨的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 

  因是草根创业,控制人夫妇的学历均不高,一个大专毕业,一个则是高中毕业,突然赶上了新能源车的喷发。

  然而,营收规模过亿的情况下,这对草根夫妻为了区区几千万,引进了奥克股份成为二股东,埋下了同业竞争的隐患。

  股权结构方面,王振一、顾红霞夫妇为华一股份实控人。王振一持股46.33%,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顾红霞持股4.83%,二人共同持股51.16%。

  顾琛、王小龙和王振宇为实控人王振一、顾红霞夫妇的一致行动人,其中,顾琛为实控人之女,王振宇为王振一的弟弟,王小龙为顾红霞的表妹夫。三者分别持股 4.25%、1.54%和 1.54%的股份。因此,实控人拥有58.50%的表决权。

  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9月,顾红霞将其所持242.4 万元出资,以 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克股份,折合16.5元/注册资本,同时,奥克股份对华一股份增资2730.77万元。 

  股权变更完成后,奥克股份合计掏了6730.77万元收获华一股份35%的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华一股份第二大股东奥克股份(代码)于2010年成功登陆创业板,是一家专注于环氧乙烯衍生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经营。已形成建筑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医疗健康、日用化学品四大业务板。在第一轮问询中,监管层就华一股份与奥克股份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提出质疑。

  2020年11月,奥克股份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成为华一股份股东,持股35%。华一股份股改后,奥克股份向发行人董事会推荐 1名董事、1名监事(任监事会主席)。

  同年,奥克股份新能源材料业务达到批量生产阶段,涉及产品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二甲酯,其中碳酸乙烯酯为华一股份主要原材料氯代碳酸乙烯酯的原材料,碳酸二甲酯主要用作电解液溶剂,也可用作华一股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溶剂。

  奥克股份下属的子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奥克股份持有“武汉吉和昌”36.49%股份)主要产品包括PS(高温添加剂)。

  华一股份称,PS和华一股份主要产品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均为电解液添加剂,但由于性能差异,不存在替代关系。但华一股份募投项目包括6000吨PS产能。 

  基于此,监管层要求华一股份说明报告期内奥克股份与华一股份的交易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奥克股份是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如是,请说明重叠客户或供应商涉及的金额、相关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另外,还需说明华一股份与武汉吉和昌是否存在重叠客户、供应商,是否从事竞争性业务,进一步结合华一股份拟开展 PS 的生产计划,说明是否与武汉吉和昌构成潜在竞争。

  华一股份在回复函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华一股份支付给奥克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系华一股份支付碳酸二甲酯采购款及劳务服务费用。2022年1-6月华一股份收到的1.73万元系预付款退回。2020年华一股份收到的2730.77万元系奥克股份支付的增资款。除上述情况外,华一股份与奥克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相关标签:

拆解IPO 股市行情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