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置地:与粤海物业订立六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8.9w阅读 2023-02-23 22:25

  乐居财经 孙肃博 2月23日,粤海置地(00124)发布公告披露,集团与粤海物业管理集团订立六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有关粤海物业管理集团就集团位于中国的物业项目的若干营销中心及样板房向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此外,于2023年2月1日,惠阳发展(粤海置地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粤海物业管理惠阳分公司签订新惠阳丽江花园停车场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有关粤海物业管理惠阳分公司就惠阳丽江花园停车场向惠阳发展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据悉,粤海控股为粤海置地的最终控股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1)条为粤海置地关连人士。粤海物业管理(粤海控股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粤海悦生活(粤海控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粤海物业管理惠阳分公司(粤海控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为粤海控股的联系人及因此为粤海置地的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六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新惠阳丽江花园停车场管理服务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即粤海置地与粤海物业管理集团的交易)构成粤海置地的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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