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牧人存在多起股东股权代持问题,陷入股权诉讼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0w阅读 2023-04-14 13:59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月29日,据深交所,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人”)更新招股书。

  大牧人成立于2005年,前身为青岛大牧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人有限”),由无锡大牧人、香港佳峰共同出资成立。2013年7月,大牧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无锡大牧人曾将其所持的大牧人有限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武汉科谷、山东六和。值得一说的是,在无锡大牧人持有大牧人有限股权期间,存在多起股东股权代持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作为无锡大牧人股东之一的徐斌与许荣华、范天铭、李敏悦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彼时,徐斌、徐有辉、许荣华、范天铭、李敏悦均为牧羊集团主要股东。徐斌将其决定与山东六和、姚象超共同设立无锡大牧人的事情告知了徐有辉、许荣华、范天铭、李敏悦四人,四人表示愿意跟随徐斌一起投资。为了避免工商登记的繁琐手续,许荣华、范天铭、李敏悦委托徐斌代为持有无锡大牧人共计12%股权,徐斌本人持股10%。

  无锡大牧人在退出大牧人有限的股东之列后,2009年,徐斌将所持无锡大牧人22%股权转让予大牧人有限,而后无锡大牧人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并于2012年11月注销。

  其实,自2008年起范天铭、李敏悦就与徐斌、徐有辉、许荣华围绕牧羊集团产生了诸多纠纷和诉讼,徐斌跟范天铭虽相识多年,但也因为生意上的“私人恩怨”而处于敌对状态。所以在2009 年 5 月徐斌转让无锡大牧人股权时,并未能联系上范天铭、李敏悦征得其同意并支付股权转让款。

  但范天铭和李敏悦认为,无锡大牧人的各股东通过一系列的股权交易,“均成功平移为大牧人的股东,而且各方的持股比例高度一致”,因此双方的代持关系实际应延续至青岛大牧人。

  去年9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范天铭和李敏悦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由于原告范天铭和李敏悦的涉案股权在几个公司之间平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范天铭和李敏悦在上述情况下主张确认其为被告青岛大牧人股东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对原告二人确认股东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之后范天铭和李敏悦接着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了原判。大牧人表示,上述股权代持情况及范天铭、李敏悦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不会对其目前股权结构的清晰性和稳定性造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招股书,大牧人现有5位股东,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武汉科谷、香港佳峰、山东六和,持股比例均为25.875%。员工持股平台和峰源、田园牧歌合计持有公司22.375%股份。

  由于自2010年3月至今,大牧人前三大股东武汉科谷、香港佳峰、山东六和的持股比例一直保持相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相同或接近,无单一股东可对大牧人形成控制。截止目前,大牧人并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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