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5月8日,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2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13家贸易商客户中,3家的终端客户接受访谈,终端客户穿透核查比例分别为23.24%、40.47%和26.73%。发行人非直接报关发往境外的比例分别为71.72%、67.82、69.51%。
据此要求惠同新材结合贸易商销售合同具体条款,比对与直销客户销售合同,说明是否存在直销客户变更为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形。说明贸易商是否存在备货情形,有终端客户订单支持下贸易商向发行人订货的依据。
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结合货物流转、海关数据、税费票据、中信保相关数据(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目前状态、资信等级、员工人数、股东等信息)说明贸易商和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招股书,惠同新材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纤维及其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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