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回复监管工作函:将积极与泽熙投资沟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9.0w阅读 2023-05-24 20:25

  乐居财经 王敏  5月24日,华丽家族(SH600503)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华丽家族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50号)。

  《工作函》显示,华丽家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未获通过,请华丽家族核实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否决或弃权票的具体原因;说明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说明对上述否决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结合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情况,核实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对此,华丽家族回复,经公司核实,公司持股占比5%以上股东中,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对股东大会议案投了赞成票;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熙投资”)对股东大会议案投了否决或弃权票。

  泽熙投资回复称,基于上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泽熙投资认为股东大会所表决议案中存在与上市公司有序发展的目标相背离的议案,在业绩不十分理想的情况下增加了高管的待遇,还存在进一步扩大高管权力范围的趋势。公司业绩呈现下降,高管薪酬成本只增不减,其无法认可目前董事会所提交的相关议案。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市公司经营持续恶化,泽熙投资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的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出“否决”或“弃权”票。

  公司经全面自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华丽家族表示,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报告均已披露;公司的融资担保等事项目前尚未实际发生;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修订系依据最新的监管要求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存在导致公司发生重大缺陷的情形;在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前,公司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管理层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常运作以及履职,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工作函》显示,请泽熙增煦在依法合规框架下规范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在公开渠道发表言论,涉及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此,泽熙投资回复,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未在公开渠道发表不当言论。我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数据及客观事实,基于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期望对媒体关切事项予以审慎回应。未来我司将继续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同时会提醒相关关联方审慎发表公开言论。

  华丽家族回复称,公司将积极与泽熙投资沟通,督促泽熙投资在依法合规框架下规范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督促泽熙投资在公开渠道发表言论,涉及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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