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兰兰 6月29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之航”)(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鹰之航系一家集航空机载设备制造与维修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的制造和机载设备维修业务。其中航空机载设备的制造方面主要包含了航空机载数据采集设备、航空机载空气滤芯、航空机载通讯设备、航空测试设备等产品。
根据鹰之航申报材料,报告期内鹰之航机载设备制造业务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42.09%、26.20%、66.54%,12月份收入占比分别为16.31%、9.80%、46.71%。报告期内鹰之航航空通讯设备中总线通讯类产品收入分别为308.60万元、206.92万元、4,719.95万元,收入增长主要系中航工业采购额大幅增加;无线通讯类产品收入分别为55.65万元、48.00万元、3,807.15万元,收入增长主要来自新客户。
鹰之航被要求说明机载设备制造业务2022年第四季度尤其12月份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的情形;说明2022年中航工业对鹰之航总线通讯类产品采购额大幅增加以及新客户集中采购发行人无线通讯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期后业绩、客户合作稳定性情况,说明航空通讯设备业务的可持续性。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