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实行“认房不认贷”,住房公积金取消异地使用的户籍限制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3.0w阅读 2023-09-07 14:08

乐居财经  王敏 9月7日,据湖北省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随州市9月6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等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申请受理尚未发放的贷款或提取,可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据了解,随州市将调整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即“认房不认贷”。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认定不再考虑其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住房套数以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此外,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核定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允许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

据通知显示,随州市还将取消异地使用的户籍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存入资金1元即可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取消需一次性存入资金6000元限制。

另外,对于个人征信报告显示的,逾期记录中有2年内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离职账户须封存满半年后才能申请办理提取限制。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网上“自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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