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正式执行“认房不认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9w阅读 2023-09-18 18:39

乐居财经 严明会 9月18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宜昌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房屋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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