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9月26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据此前问询函,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封测业务(含单独封装)毛利率分别为25.32%、32.03%和21.98%,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不同公司内外销收入占比不同。
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毛利率低于境内毛利率,但发行人相同型号产品境外毛利率高于境内毛利率。
据此,深交所要求结合相关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作为封装测试第二梯队企业,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业务环节基本全部自主完成,向外协厂商等中间环节让渡利润相对更低,产品具有更高的毛利空间;公司存在部分二手设备以及自建设备,相较于外购的新设备,折旧成本较低;封测业务地处池州且具备智能化高品质生产体系,单位成本中的人力成本较低;公司自主开发生产包装材料,相较于外购成本更低;加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的地域、产品、客户的结构差异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兼并低毛利率标的公司等原因,综合因素下公司作为发行人作为封装测试第二梯队企业,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
华宇股份成立于2014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彭勇,注册资本为6344.81万元,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业务,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该公司大股东为彭勇,持股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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