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研究院严跃进:成都调控政策亮点多 具有风向标意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4w阅读 2023-09-26 18:09

2023年9月26日,成都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作出如下解读:

这次成都的新政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政策的第一条就提到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表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观察过去几年房地产政策写在最前面的往往都是一些政策的发力点,过去几年住房保障提法提的相对要少一点,其实这次你看他直接上来就是讲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排在第一位的,跟我们过去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排第一位,其实是有差异的。

所以说针对这一点,我认为是我们要理解当前政策的一个重心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是我们要把握的,所以尤其是公租房方面的一些内容是很关键的,这个体现了我们保障市场归市场的这样一个导向。

第二个他在优化土地供应方式里面,我认为提了一句很重要的一句话,叫新出让土地所建商品住房,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它已经明确叫自主定价,其实我认为这还不是一个简单的放开限价的问题了,但是简单放开限价是是线下本身的一个行政性放款,它其实背后也体现了对我们企业要提供保障一定的利润这个角度进行的。

所以说我认为他这个表述是具有非常大的一个创新的。我们上次提到了雄安新区的一些新型住房制度,也是提到过这一点,就是说让一些企业能够获得更大的一个盈利空间,让企业资金状况可以更更好,这个是一个最核心的变化,甚至是我们这个政策里面也具有很重要的一句表述,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就是说关于限购的放松,应该说跟我们市场上所理解的这些都差不多,就是说一些核心的区域可能还有限购,但是别的区域它是逐渐进行放松。另外它在放松的在限购这个区域里面,它也还是提到了144平方米以上的其实也是取消掉的,所以说限购其实是两种放松:

一个是市区郊区的这方面的一个区域方面的放松。

第二个从物业的形态上来讲,大户型方面的一些改善型的物业它就不再管控了,所以说这个其实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这样一些限购的这样一些放松的内容,有助于更好的刺激,合理做法消费需求。

那么除了这个以外,就是说还有一些二手房方面的政策,比如说二手房方面,他提到了参考价制度,他就不再执行了,还有增值税免增免年限的5改2,这两个其实对我们二手房影响是比较大的。

第一个二手房参考价的放松取消,它实际上后续有助于二手房的交易约束减少,字面上能够使得他贷款数量贷款额更多,但是其实背后其实也体现了我们稍微对市场要放开的。

然后对于增值税免征年限,它其实也使得二手房的交易整个税费成本进一步降低,这一点是具有这一点是具有非常好的导向的。

所以总体上来讲就是说我们总结一下成都的一些政策,它有很大的一些闪光点,我认为把闪光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的重要性明显提高。

第二个关于我们讲的房企的一个项目一个定价更加放宽,这一点是具有很大的一个创新的。

第三个就是一些限购限购政策等等这样一些进一步放松,包括参考价的一些政策,进一步释放宽松的环境。总体上来讲成都的政策是有风向标意义的。

成都也是今年房地产市场相对比较好的城市,但是现在政策放松也进一步体现我们政策要进一步放松这样一个导向。

以下为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一)进一步发挥好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兜底保障作用。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群体。

二、优化土地供应方式

(二)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实施“竞地价”拍卖,新出让土地所建商品住房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三)除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宗地内需叠建以及宗地周边绿地、道路、养老托育等公服配套设施外,原则上新出让住宅类用地不再设置配建要求。

(四)调整新出让土地商业物业持有比例,在产业功能区(园区)内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40%;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产业功能区(园区)外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25%;其他区(市)县的产业功能区(园区)外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由属地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宗地项目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部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自主确定自持或整体有条件转让。

三、调整住房限购措施

(五)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六)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七)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居民家庭成员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限购区域但在限购区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新购房后,本地户籍两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3套,本地户籍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2套。在此基础上,二孩居民家庭总套数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总套数可增加2套。

四、调整住房限价措施

(八)成品住宅装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土地出让合同等有约定的除外),严格落实样板间、销售现场、装修清单等管理要求,鼓励优质优价。

(九)不再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五、落实信贷支持政策

(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十一)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生育多子女家庭商业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

六、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十二)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

(十三)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全过程监督监管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购房人将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确保监管额度内资金专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保障建设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购房人参与监督,确保商品房竣工交付。

(十四)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部门联动,健全联合执法和惩戒机制,加大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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