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大连一开发商被罚44.1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3w阅读 2023-11-23 10:36

日前,乐居从信用中国(辽宁大连)获悉,因对所售商品房的学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大连一开发商已于11月14日被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44.1万元罚单。

据悉,该开发商成立于2020年12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革村169号,通信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六号,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因此,有法律专业人士提示称,学区虚假宣传法律风险不容忽视,购房者应提高警惕,充分了解楼盘信息,确保购房合同中没有虚假宣传的条款。如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应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秩序作出贡献。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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