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益股份深交所IPO,实控人弟弟入股价打七折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7.1w阅读 2023-12-05 09:30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1月30日,因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益股份)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侨益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物流领域,是专业的农产品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主要围绕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和内贸,为客户提供以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服务和运输服务为主要环节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合理规划库容,发挥自身仓储优势参与储备粮业务。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侨益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0.87亿元、16.46亿元、18.2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385.33万元、8082.41万元、8041.75万元。

申报材料显示,2021年5月,侨益集团将其持有发行人100万股股票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一笃的弟弟黄灼,转让价格为2.8元/股,同期发行人股份转让价格为4元/股。黄灼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3.93%的股权。

对此,在第1轮审核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侨益股份结合黄灼经营投资企业情况(如有)及任职情况,说明黄灼2021年5月入股价格低于同期股份转让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应按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侨益股份回复称,黄灼本次入股发行人,系侨益集团有资金需求,同时黄灼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而发生;同时,鉴于黄灼系实际控制人黄一笃的弟弟,本次转让亦具有实际控制人家庭财产分配的因素,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最近一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确定为2.8元/股,因此低于同期4元/股的股份转让价格具有合理性。黄灼2021年5月受让侨益集团股份不涉及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标签:

拆解IPO 股市行情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