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实控人刘荣富与黄朝万等19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0.0w阅读 2023-12-10 18:11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2月10日,彩虹集团(SZ003023)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彩虹集团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荣富提供的《关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2013年5月15日,刘荣富与公司时任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实业”)股东的19人黄朝万、尹毛龙、徐维萍、刘群英、雷毅、洪麒麟、文宗芬、覃渠惠、刘英、张艳侠、尹华、李隆波、林旭宇、姚捷、张晓帆、张浩军、黄晓兵、侯勇、易军(以下简称“各方”或“各一致行动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在2023年12月10日到期之后,各方将继续与刘荣富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为继续稳定彩虹实业控制权,提高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效率,刘荣富与各一致行动人于原协议届满日共同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0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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