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际IPO终止,涉“专网通信”案被详查资金流水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3.5w阅读 2024-01-30 11:43

瑞财经 王敏  1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星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具体为:2023年10月23日起蓝色星际中止审核,截至2024年1月23日已满三个月,蓝色星际未能在三个月内消除中止审核情形或补充提交有效文件。北交所决定终止蓝色星际IPO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蓝色星际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安消防物联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主要服务于金融、教育等行业头部客户。

根据申报材料和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蓝色星际存在“专网通信——自组网加密”业务,2020年实现相关收入6,022.35万元、2021年实现相关收入2,467.88万元,申报前将上述利润剔除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中存在销售回款合计8,490.23万元。

上述业务的供应商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隋田力、客户北京西鼎众合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宁等人因“专网通信”业务被证监会、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部分“专网通信”涉案的上市公司因虚假记载、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安机关对“专网通信”案已立案侦查。

首轮问询回复中,蓝色星际说明“自组网加密业务为空转贸易,非真实的购销交易”,且蓝色星际自组网加密业务回款的来源和资金去向均为“专网通信”涉案公司。

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北交所要求蓝色星际说明在挂牌期间是否存在虚增收入、虚增利润、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情形;说明在本次申报材料中是否存在虚增资产或利润、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情形。

同时,结合公开舆情信息和中介机构的具体核查手段、程序和结论,说明专网通信案件截至问询回复日的最新处理进展,论证蓝色星际是否存在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等机构立案或处罚的风险。

说明蓝色星际自组网加密业务的资金回款是否存在被追讨的情形、后续被追讨的风险。分析蓝色星际自组网业务回款8,490.23万元被全额追讨或净额追讨两种方式的可能性,并分别测算两种方式下,对蓝色星际报告期内及期后的财务报表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论证蓝色星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自组网业务披露不充分。北交所要求蓝色星际全面梳理并说明专网通信案件情况(含蓝色星际及其他涉案上市公司),对比说明蓝色星际与其他涉案上市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一致或类似,蓝色星际与涉案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关联关系、利益输送等情形。

说明2021年5月专网通信案件发生负面舆情后,蓝色星际于2021年6至8月仍在进行自组网加密业务的原因,是否存在虚增收入、利润、资产的动机和情形;说明自挂牌以来是否存在经周宁(北京西鼎众合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撮合的其他交易;如有,请论证交易商业合理性,并测算剔除该交易对蓝色星际报表的影响。

首轮问询回复中,蓝色星际说明其参与交易是由于自有视频加密技术优势。请说明蓝色星际主营业务中的软件开发与视频加密的技术重合度。结合视频加密技术的开发周期、交付时点等,说明蓝色星际向供应商采购硬件后直接发往客户,且蓝色星际采购和销售合同在同一天签订或间隔期极短的商业合理性,实物流、资金流、账务流的匹配性。

说明蓝色星际于2019年1月先向西鼎众合交付自组网业务的主要产出——加密软件、于2020年11月后发生自组网加密业务,两者发生的时点存在逻辑矛盾的合理性。

此外,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核查手段、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将银行流水核查程序范围扩大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蓝色星际及主要关联方(关联方认定范围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核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资金流水,重点核查上述主体与专网通信涉案公司及人员的资金往来,列示核查金额、笔数、账户数量、人员及法人关系、核查程序、核查结论等,论证蓝色星际是否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资金循环。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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