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券发行定价存在违反公平竞争行为,平安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0.0w阅读 2024-02-09 19:18

2月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平安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个别项目债券发行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二是个别债券项目尽调不完整,关键要素获取不充分。

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第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这是距离证监会公布吴清被任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任党委书记、主席一天之后,证监会官网发布两条债券类处罚公告之一。

公开简历显示,吴清,男,汉族,1965年4月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吴清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毕业之后,吴清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任职多年,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副处长、综合处处长 、副主任(正处级)、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副厅级)、主任、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管部主任。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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