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通控股IPO,曾在税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被行政处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8.2w阅读 2024-02-22 17:46

2月2日,地通工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通控股)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据查阅,地通控股成立于2008年4月8日,注册资本2.1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余德友,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金属零部件、冲压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本次IPO,地通控股拟募集资金7亿元,其中,5.5亿元将用于宝鸡地通汽车零部件项目,1.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2022年,地通控股营业收入分别为15.28亿元、18.64亿元和21.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840.71万元、1.82亿元和9532.24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余德友、王金凤夫妇为地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56.18%的股份表决权。其中,余德友直接持有发行人20.81%的股权,王金凤通过台州地通间接控制发行人31.83%的股份表决权,余德友、王金凤通过湘潭名一间接控制3.54%的股份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地通控股及其子公司受到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共计5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4日,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宁波地通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宁波地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罚款94,637.31元。

2021年4月8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向宝鸡地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宝鸡地通生产废水监控化学需氧量(COD)超标0.92倍,处以罚款13万元。

2021年6月11日,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向宁波地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宁波地通安排未经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21年7月16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向宁波益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宁波益世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并处罚款5万元。

2022年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黄岩区税务局院桥税务所向台州杰诚黄岩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认定台州杰诚黄岩分公司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台州杰诚黄岩分公司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50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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