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授何文辉39岁成立太和水,因虚增收入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邓如菲 3.6w阅读 2024-03-13 16:40

3月13日消息,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及有关责任人近日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

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上述项目的违规收入确认相关事项,公司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798.9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2.45%。此外,公司调减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19.3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6.33%,分别调增2019年至2022年净利润35.99万元、143.97万元、143.97万元、359.93万元,占各期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0.24%、0.89%、1.58%、2.2%。

综上,公司虚增收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决定书》认定,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文辉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总经理、董事徐小娜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负责人,二人均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何文辉、徐小娜知悉相关项目工程情况,在签署确认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外,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财务总监姜伟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文辉,时任总经理、董事徐小娜,时任财务总监姜伟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何文辉,男,1971年5月生,江西崇仁人,为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环境学院硕士生导师、教授,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工商总会)兼职副会长。1995年毕业于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前身)水产养殖系并留校任教。2010年12月创立太和水。

据查,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何文辉,注册资本为1.13亿元,经营范围含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水处理微生态制剂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景观设计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何文辉,持股22.56%。

业绩方面,据太和水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太和水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2.3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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