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因信披违规收监管函:独董候选人刘景伟同时在5家以上公司任董监高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吴文婷 7.2w阅读 2024-03-15 11:18

3月14日,朗玛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刘景伟、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号) 。 

公告指出,刘景伟在拟担任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刘景伟及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在“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一栏均勾选 “是”,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查,刘景伟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朗玛信息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 

贵州监管局表示,刘景伟、朗玛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刘景伟、朗玛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朗玛信息的主营业务分为“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与“电信及电信增值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话对对碰、碰碰币、移动转售业务、医疗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软件销售等。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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