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长安保险被罚22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2.0w阅读 2024-04-11 17:40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1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青岛市分公司”)被罚款22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同时,时任长安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对该公司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据官网显示,2007年9月,长安保险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亿元。截至2023年底,长安保险已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

2023年11月20日,长安保险披露2023年三季报,显示当期净利润为-3.86亿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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