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地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5w阅读 2024-04-18 10:48

乐居新媒体合肥 4月15日,安徽省淮北市实施《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贷款政策保持不变。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同时,淮北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来的每月800元调整为每月1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

据悉,此次新政也适用于多子女家庭,如职工符合多子女家庭要求,二孩可提高至1.5倍,即1800元/月;三孩及以上提高至2倍,即2400元/月。

此外,淮北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淮北市市域外购房或偿还房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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