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回应被限高:系小股东擅自操作所致,已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9.7w阅读 2024-05-08 22:59

乐居财经 徐迪 5月8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因涉借款合同纠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冯仑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详情>>万通创始人冯仑被限制高消费,涉借款合同纠纷】。

当晚,冯仑在微博回应:网传本人被「限制高消费」,系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以控制的两个公司的公章擅自操作所致,该案面临的被执行事项并不涉及本人的支付义务,本人已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并未受到不良影响。

上述立案执行申请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成立于2016年3月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为冯仑,经营范围包括健康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养老养生物业开发等。公司由冯仑控制的新氧置业直接持股60%,润汉辉(海口)投资和北京方顺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0%。润汉辉(海口)投资由庄东辉持股99%;北京方顺传播由崔铭持股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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