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股份IPO三年分红4500万,实控人用分红款给儿子买房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李兰兰 6.0w阅读 2024-05-10 09:41

4月10日,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尔股份”)更新了财务数据,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统超、郑昌鑫。

据瑞财经查阅,2023年5月29日,摩尔股份北交所IPO获受理;2023年6月19日,其IPO审核状态更新为“已问询”。2023年8月至今,摩尔股份共进行了四轮问询函回复。

业绩方面,2020年-2023年,摩尔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99.57万元、9677.99万元、1.16亿元及1.4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分别为2088.15万元、2249.27万元、2540.24万元及3700.62万元。

2020年-2022年(以下称“报告期”),摩尔股份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315.30万元6,979.37万元和8,602.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19%、72.12%和74.25%,客户集中度较高。

2020年-2022年,摩尔股份分别派发现金股利1099.8万元、2199.6万元、1201.53万元,三年合计分红了4500.93万元。按实控人韩勇递表前的持股比例49.47%计算,其三年拿走了2,226.61万元。

对于摩尔股份的大额分红,北交所也提出了问询,要求摩尔股份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获得分红款的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在摩尔股份的回复中可以发现,韩勇的分红款主要留存于证券账户、投资理财、亲友往来及少量个人借款往来等。其中,投资理财主要为办理通知存款业务;亲友往来中后续用途主要为爱人账户的投资理财、购买保险支出以及儿子家庭的购房、日常消费等支出;少量个人借款往来为借款至亲属等用于购房等资产支出。

其余董、监、高成员,也多将分红款用在了购买理财产品、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等方面。

摩尔股份回复问询时表示,公司具备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可以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责清单式管理”。

新政发布后,有不少企业因“清仓式分红”引来监管问询、舆情关注,选择主动撤回申请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来源:瑞财经

作者:李兰兰

相关标签:

拆解IPO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