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7月2日, 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73号》。
经查,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与控股股东之间未保持独立。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三是个别重大事项未及时主动报告。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万联证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陕西证监局,陕西证监局将视情况对万联证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资料显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9.5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达,经营范围包含证券业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司大股东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9928%,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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