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明新旭腾(605068)发布公告,称旗下三家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被罚45.4万元。
公告显示,近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明新旭腾(江苏)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休伦新 材料有限公司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休伦新材进行检查发现危废库内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废混放,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休伦新材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并按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对江苏梅诺卡检查时发现,公司年产800 万平方米全水性定岛超纤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辊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但未完成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未完成验收。依据有关规定,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梅诺卡处罚款人民币25.4万元,并按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对旭腾研究院进行核查发现,公司污水暂存池抽水泵损坏,导致污水外溢泄露,未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对外溢废水进行收集处置,导致部分废水渗入土壤。依据有关规定,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旭腾研究院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明新旭腾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要求江苏梅诺卡、旭腾研究院、休伦新材积极配合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整改,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罚款。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环保合规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8月19日,明新旭腾发布2024年半年报,公司报告期间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26.36%;归母净利润1001.44万元,同比下降39.89%。
明新旭腾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5.87%;归母净利润5508.26万元,同比下降45.21%;扣非净利润2321.90万元,同比增长493.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27.01万元,同比下降29.90%;报告期内,明新旭腾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内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总部位于浙江嘉兴,2020年1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来源:瑞财经
作者:钟鸣辰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