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 天津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租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中民投租赁在“18中租一”“18中租二”发行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等问题。
二、截至目前,中民投租赁未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中民投租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民投租赁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债券发行行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同时,张贵芳作为中民投租赁董事长,未勤勉尽责,对中民投租赁不按期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张贵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卫东,注册资本15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公司由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来源:瑞财经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