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银行获罚50万元,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客户融资成本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1.1w阅读 2024-10-10 19:11

10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因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客户融资成本;贷后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被罚款50万元;

同时,因对上述违规事实负责,时任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兼业务拓展二部总经理吴婕被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5月15日。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银行”)创立自1988年的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2002年,该行成为全国首家以市场化方式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2010年更名为台州银行。目前,该行注册资本18亿元,大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8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州银行共设有舟山、温州、杭州、宁波、金华、湖州、衢州、绍兴、嘉兴、丽水10家分行和340家支行(含75家小微综合支行,43家小微专营支行,115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7家社区支行),并在北京、重庆、深圳、江西赣州以及浙江三门、景宁等地主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和109家支行,共有各类分支机构466家。

2023年,台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125.52亿元,同比增长11.87%;净利润为48.31亿元,同比增长13.62%。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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