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4年10月14日宣布,对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改正。此举因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监控体系不健全、监控手段匮乏及压力测试执行不力,暴露出风险监控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北京北金期货被要求在接获决定书后30天内,提交详尽的书面整改报告,核心内容需围绕建立和完善与风险监管指标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以确保持续合规。
若公司对上述监管决定存有异议,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决定书起6个月内,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及诉讼期间,原有的监管措施将维持不变,继续执行。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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