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实控人马礼斌7.25%股权转让终止,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位数下滑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14.1w阅读 2024-11-30 12:25

乐居财经 李兰 因外部经济环境客观因素以及股东自身股权安排原因,皮阿诺(002853.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终止向珠海鸿禄第二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7.25%股权。

11月28日,皮阿诺(002853.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皮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2022年10月17日,皮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与珠海鸿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马礼斌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3730.8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20%,协议转让给珠海鸿禄。

由于马礼斌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减持相关规定,马礼斌2022年度最多可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2383.45万股,2023年才可转让剩余约定的股份。因此,马礼斌先生分两次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珠海鸿禄,两次转让的股份数分别为2378.42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75%)、1352.44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25%)。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过户数量为2378.42万股。过户完成后,珠海鸿禄持有公司股份2378.42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75%,为皮阿诺第二大股东。

2023年3月30日,马礼斌与珠海鸿禄签署了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马礼斌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6.056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1352.4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25%)转让给珠海鸿禄。

因外部经济环境客观因素以及股东自身股权安排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马礼斌向珠海鸿禄终止第二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1352.4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7.25%)事宜,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马礼斌持有皮阿诺7155.38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36%,系皮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珠海鸿禄持有2378.42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5%,为皮阿诺第二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7.99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

据查,珠海鸿禄与共青城齐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保利资本。

今年上半年皮阿诺实现营收4.52亿元,其中橱柜业务2.78亿元,衣柜业务1.57亿元,三项数据同比分别下滑20.87%、17.52%以及25.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23万元,同比下降86.32%。

今年前三季度,皮阿诺实现营收6.69亿元,同比减少2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68万元,同比减少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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