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延长 补贴标准由2%调整为1%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1w阅读 2025-02-01 09:17

近日,南昌市发布《关于延长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报市政府同意,将2024年7月15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税务局及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129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原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的标准调整为1%,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参照执行。

来源: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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