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IPO注册生效,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万弢,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年12月,同宇新材前身同宇有限成立,其中纪仲林、乾润泰分别出资360万元、2640万元;张驰与苏世国、章星、邓凯华、席奎东一致同意由张驰和苏世国于在苏州先行设立乾润泰,后续再由张驰及苏世国以通过向章星、邓凯华、曾玉转让乾润泰股权的方式实现各方商定的同宇有限股权结构。
张驰和苏世国共同以个人资金通过乾润泰向同宇有限间接出资1400万元;剩余出资部分1240万元由纪仲林以现金向张驰、苏世国、席奎东、章星、邓凯华赠与后再由张驰等人分别通过乾润泰间接出资至同宇有限。
2015年12月,纪仲林作为设立中的同宇有限的代表人以3442.26万元拍得被执行人同步化工的土地房产等财产;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间,张驰及苏世国通过各自配偶向纪仲林合计支付1400万元以用作拍卖款支付,剩余2042.26万元由纪仲林完成支付,同宇有限各股东一致认可拍卖款中的3000万元视为股东对同宇新材的出资,剩余拍卖资金为纪仲林对同宇有限借款。
同宇新材在回复函中表示,纪仲林和张驰是四川大学的校友以及多年的朋友,长期以来一直保持较为友好密切的交往,公司各股东持有同宇新材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认定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依据合理、充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驰、苏世国合计控制同宇新材71.38%的表决权,均为公司的实控人,而纪仲林持有同宇新材12%的股权,位列第三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业绩方面,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同宇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1.93亿元、8.86亿元和9.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8亿元、1.64亿元和1.43亿元。据其称,2023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主要系受产能瓶颈制约、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江西同宇建设期亏损等因素影响。
从产品上看,同宇新材主要拥有MDI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单价几乎均持续下滑。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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