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发布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5民初450号《应诉通知书》,该行涉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提起的诉讼。
据悉,该案曾于2022年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现移送至苏州中院受理,系存量案件,仅涉及管辖法院变更,诉讼请求等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该案原告为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为康得新;被告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被告三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8家公司也被列为被告。
对于主要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向原告支付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5,147,309,935.83元,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为1,544,192.98元,印花税为5,147,309.94元。
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十一对被告一在本案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对原告应承担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公开信息,北京银行曾是康得新超百亿资金的存管银行,也曾是该公司债券(18康得新SCP001、18康得新SCP002)的主承销商之一。
康得新成立于2001年,并于2010年登陆深市中小板,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预涂膜、光学膜、光电新材料等研发。
2020年,康得新陷入财务造假风波。2021年5月31日,康得新正式作别A股。当天,康得新市值仅剩7.436亿元。
据此前市场公告报道,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故事要从2019年初康得新无法偿还15亿元短期融资券说起。当时,其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上却显示仍有122亿元资金,按理说不应该还不上这15亿元。自此,上市公司造假败露。
而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5-04,法定代表人为芦炬,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等,该公司由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后者由珠海中植浩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7.11%,吴湘宁持股12.89%。
中泰创赢在2016年与康得投资集团签订带有保底条款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康得新股票,但未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
尽管证监会最终认定“违法事实不成立”,但中泰创赢主张因康得新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赔偿投资差额51.47亿元及佣金、印花税等。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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