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SH)公司近日正式确认,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毛善君、姬阳瑞、郭俊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6号)。
据该决定文件显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却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并且其业绩快报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此外,公司在2024年度为董监高代垫股权激励个税达125.2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尽管截至目前该笔资金已归还,但这些行为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毛善君、总经理姬阳瑞、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俊英等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次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合规管理意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高财务核算准确性和信息披露质量。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也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本监管措施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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