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化工股份(00338.HK)发布公告,董事会已于2025年5月22日正式审议并批准了一项重要决定,即本公司计划与巴陵新材料签订蒸汽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将作为供应商,向巴陵新材料提供蒸汽资源。
此次蒸汽销售合同的有效期将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1.065亿元,这一安排旨在明确双方的合作范围及经济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巴陵新材料是由上海石油化工股份与湖南石化共同持股50%的合资公司。鉴于巴陵新材料的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选址紧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此次蒸汽销售合同的签订无疑将极大促进本公司蒸汽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进一步降低单位成本。同时,该合同还将为巴陵新材料的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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