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良品铺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与被告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意”,良品铺子控股股东)、第三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1民初3122号)。
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原告于2025年5月签订的《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79,763,962股股份,按照每股12.42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或经原告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股权变更手续;并向原告支付协议约定的违约金500万元。
据了解,广州轻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03%,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7%。本次涉案金额为995,668,408元。
良品铺子表示,本次涉及诉讼系广州轻工和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股权纠纷诉讼,公司为第三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
但其同时指出,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可能导致宁波汉意与长江国贸的控制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17日,良品铺子公告称,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投资”),拟以10.46亿元总价向武汉长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贸”)转让合计21%股份。
同时,良品铺子二股东达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永有限”)拟以4.45亿元总价向长江国贸转让其持有的8.99%股权。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将由宁波汉意变更为长江国贸,实际控制人将由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潘继红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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